五年时间城区规模由28平方公里扩大到近6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由20万人增加到35万人,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比2014年提高6.7和18.8个百分点……作为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初秋的郓城处处充满生机,一派繁荣景象。
9月9日-10日,全省新型城镇化现场推进会在菏泽郓城县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山东将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近年来,围绕“人、地、钱“等关键要素,山东14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27个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截至2018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1.1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94%,城镇化呈现速度和质量双提升的良好局面。
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山东城镇化发展质量仍不高,山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明显低于苏、浙、粤等发达省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0.4个百分点,有近千万外来人口未能在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不健全,全省农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仅为城市的27%,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程度不高。
“明年是实施《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收尾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介绍,围绕人口市民化这一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山东全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其中济南、青岛中心城区要尽快放开落户限制,其他城市和建制镇做到“全放开、零门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落户的人口及其家属进城落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赋予居住证持有人更多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逐步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户籍人口管理。
为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山东将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同时,坚持全民覆盖、普惠共享,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以市县域为整体,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融合。
产业是城乡发展的基石,城乡融合发展离不开产业兴旺,离不开产业经济的有力支撑。为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山东将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一批百亿级以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突破口,引领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到2022年,全省建成50家左右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健全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长机制,有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
“城市空间布局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董瑞忠介绍,针对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矛盾问题,山东提出一致性处理的原则和措施,作为项目落地的依据。允许2020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前,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一次调整。
此外,通过土地增减挂钩,能有效缓解各地发展用地供需矛盾,加快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持续动力。董瑞忠介绍,全省共有120个县(市、区)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63万农户的拆迁,建设新村庄或社区1900余个,安置204万村民,批复周转指标77万亩,复垦耕地47.8万亩,腾出建设用地空间33.31万亩,新建各类项目9000余个,建设新村或新社区2000多个。
下一步,山东将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2019年底,各地在评估原有规划、摸清现状底数的基础上,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撤并拆迁类、特色保护类”等类型。2020年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县域村庄布局。整合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等各类乡村规划,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实施规划“留白”机制,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作用。
(作者: 方垒 王兆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