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广阔天地,青年大有可为。“招才返乡”、引导各类优秀人才投身农村发展,济南又有大动作。12月2日,济南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公告》,计划公开选聘1356名大学生,回村担任“乡村振兴工作专员”,进一步充实村级班子后备力量,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
据了解,这次选聘的“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原籍或户籍为报考岗位所在镇(街道)、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大学生均可参加。
按照上述公告,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2年。合同期内,聘用人员须在村全日制工作,根据镇(街道)和村党组织安排,协助做好本村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基层党建等工作。虽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但待遇和发展前景都很不错。据悉,“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将被纳入区县“村干部后备人才库”重点培养,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也可担任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报酬待遇约每人每月3000—5000元(包括基本报酬、绩效奖励及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等),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任期期间表现优秀的,还将优先按程序发展为党员、选拔进村“两委”班子,进入班子的,报酬待遇就高执行。
在选聘流程方面,选聘工作将以区县或镇(街道)为单位,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一般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集中考试、组织考察、健康体检、公开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当上“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后,工作岗位咋安排?在岗位安排方面,选聘人员一般回原籍或户籍所在村任职;与原籍或户籍所在村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兄弟姐妹关系等近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原则上由选聘单位调剂至原籍或户籍所在镇(街道)其他村;其他回避关系,由选聘单位另行规定。
济南市这次选聘工作,以区县为单位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共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发布选聘简章的区县是长清区、章丘区、莱芜区、商河县、济南高新区,其他区县选聘简章将于12月中旬发布,具体可登录相关区县政务网站查询。
根据《济南市各区县公开选聘计划》,第一批发布选聘简章的长清区,选聘人数为108人;章丘区,选聘人数为100人;莱芜区,选聘人数为157人;商河县,选聘人数为272人;济南高新区,选聘人数为50人。将在第二批发布选聘简章的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阳区、钢城区、平阴县、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选聘人数分别为:20人、95人、48人、48人、100人、50人、80人、85人、103人、30人、10人。
据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和任职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舞弊的一律取消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责任。选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