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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发布时间:2020/10/19 9:20:11来源:广州日报

  当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交汇叠加期,在决胜脱贫攻坚后如何顺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随着绝对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后扶贫时期农村工作重点将逐渐转化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这需要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激发乡村活力、增强“造血”功能,最终推动脱贫攻坚纵深发展。

  观念意识衔接是前提,要形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一方面,要尽快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思想衔接的理论体系。从理论逻辑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战略目标、任务内容、政策主体等方面有机统一且内在共通。从实践逻辑看,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也为乡村振兴提供经验借鉴和坚实基础,乡村振兴则是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可持续脱贫的新动力和新保障。两者相互衔接、相辅相成,具有连续性和继起性的逻辑关系。乡村振兴既要科学借鉴和创新应用脱贫攻坚的有益经验,又要解决脱贫攻坚中遗留下来的疑难问题和短板。另一方面,要实现“被动扶”到“主动兴”的意识转变,实现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帮助农民建立勤劳致富的光荣思想,推进农民主体意识和责权意识,培养农民自力更生技能,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民参与程度,提升贫困人口“自主脱贫”能力。通过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从根本上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体制机制衔接是基础,要实现脱贫攻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平稳转型。一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有效对接乡村振兴顶层设计与精准扶贫微观政策,优化整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机构职能,严格实施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中央统筹、省市负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统筹规划,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实现脱贫攻坚短期目标与乡村振兴长期目标的统一。要构建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的协调机制,创新脱贫扶贫与乡村振兴的项目统筹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中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逐渐过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中。三是健全后扶贫时期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效机制,破除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已脱贫地区与非贫困地区逐步转移工作重心。

  产业发展衔接是关键,要实现乡村产业扶贫与乡村产业兴旺的衔接与升级。一是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连续性。有效巩固前期产业扶贫成果,制定相应产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多元化发展,依托电子商务、大数据、云平台、智慧物流等信息化手段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地实现扶贫产业转型升级,避免盲目照搬、跟风不适合自身条件的产业布局,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具有乡土特色和资源优势的产业体系。三是推动政府与市场有机协同。既需要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由政府主导强化产业扶持政策、优化市场环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搭建农业现代化服务平台。又需要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小农户融入市场经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政策体系衔接是保障,要逐步推进特惠向普惠的常规性和长效性政策体系梯度升级。一是遵循农村建设规律,研究现行特惠政策的延续时限与脱钩方法,制定2020年后过渡期(2-5年)政策。尤其是贫困地区在摆脱贫困之前,过渡期要坚持和巩固现行减贫政策,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二是通过系统梳理、科学评估、进而补充调整现有扶贫政策,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原先应急性、针对性强的短期政策应及时退出,原先具有普遍性、长期规划政策继续强化升级,原先具有成效、需要适时调整的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纳入乡村振兴政策框架。三是从推进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集聚,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改进环境、交通、水电暖、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形成多主体多元化乡村治理体系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健全缓解相对贫困、解决多维贫困、统筹城乡贫困的长效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作者系中共广州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讲师;本文系2020年度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调研课题“超大城市乡村振兴的路径探索——以广州市为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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